为全面总结2020年集团大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1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方向,深入推进集团大监督体系建设,1月14日,深物业集团组织召开2020年度监督工作会议。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戴先华,副总经理蔡丽莉,财务总监沈雪英等领导,集团纪委委员、集团内部监事、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团纪检监察室通报了《投控公司关于印发〈八项规定审计发现问题汇编〉的通知》,并就《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和征求意见做了情况说明。
集团副总经理蔡丽莉就集团贯彻落实投控公司八项规定审计问题汇编文件精神提出相关要求,并强调,各部门、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分析总结案例问题发生原因,做好自查自纠,同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审批流程,坚决杜绝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集团财务总监沈雪英总结了2020年财务总监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肯定了集团财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也通报了集团存在的会计基础和税务风险等问题,并对2021年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做好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戴先华从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内控、风控等五方面总体通报了2020年度集团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2021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他指出,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一是要深刻总结反思监督发现的问题,持续针对性整改问题,并强化监督成果应用,通过问题整改过程,发现企业管理新思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最终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要提高站位,重视监督工作,各级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支持本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更要保证监督队伍的建设,保证人员配备、队伍素质能满足企业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三是要加强经营领域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招标采购和资源性资产租赁等方面,加快监督工作规程的制定,通过监督工作的高效开展,有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